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訊息公告
第31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活動開始受理推薦中,收件截止日113.6.14(五)
一、獎勵對象及條件:

(一)文化志工個人:
於運用單位從事志願服務工作之個人,連續3年以上,且服務時數累計達一千五百小時以上,經運用單位考核有具體績效者。(請填附件二與附件四)

二、獎項類別及名額:
(一)文化志工個人:
1.金質獎10名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連續服務七年以上。
(2)服務時數,累計達二千五百小時以上。
(非屬推展文化藝術有關工作的服務時數不予計入)
(3)曾獲銀質獎後,繼續服務滿二年。
(亦即須於109年以前(含)獲得銀質獎,並繼續服務滿二年者)
(4)績效卓著,且未曾獲頒金質獎者。
2.銀質獎20名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連續服務五年以上。
(2)服務時數,累計達二千小時以上。
(非屬推展文化藝術有關工作的服務時數不予計入)
(3)曾獲銅質獎後繼續服務滿二年
(亦即須於109年以前(含)獲得銅質獎,並繼續服務滿二年者)
(4)具有優異表現,且未曾獲頒銀質獎者。
3.銅質獎50名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(1)連續服務三年以上。
(2)服務時數,累計達一千五百小時以上。
(非屬推展文化藝術有關工作的服務時數不予計入)
(3)服務熱心、工作績優,且未曾獲頒銅質獎者。
4.特殊貢獻獎(不限名額):應符合的推薦資格如下。
對所服務運用單位,具符合公益、重大、特殊事蹟,足以為全國楷模者。

三、受理日期:自即日起至113.6.14(五)截止。

四、收件方式與需繳交資料:
申請方式:
1.志工服務網-活動線上報名-第31屆全國績優文化志工表揚獎勵個人推薦(銅質、銀質、金質獎)
2.附件文件一律採提供電子檔方式繳交
項目1、績優文化志工個人推薦表。(提供電子檔,或手寫後拍照提供)
項目2、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(須經受推薦志工本人簽具)。(請注意通知時間>志工親自簽名並蓋章)
項目3、服務紀錄冊「封面」及「內頁」。(拍照提供,須清楚)
項目4、符合文化藝術服務工作之「績優事蹟相關資料影本」(如獎狀、證書、報章剪輯等,如無則免附)。(拍照提供)
項目5、提供兩吋大頭照(jpg檔,不超過2MB)。

五、注意事項:
1.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要親簽與蓋章,請注意通知時間。
下載檔案:
  113個人推薦表 推薦表.odt下載 ODT 檔(推薦表.odt)
  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 113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-公告.pdf下載 Pdf 檔(113個人資料使用授權同意書-公告.pdf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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